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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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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职工能否补休上一年度的年假

    2024-03-01 09:52:14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的解读

    2024-02-18 09:07:10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6号)。现就有关修改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改《实施细则》的背景   2023年7月20日,国务院公布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要求,确保《办法》顺利实施,税务总局对照《办法》修改内容,对《办法》的配套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行了修改。   二、修改的必要性   新修改的《办法》公布实施后,作为配套规章的《实施细则》部分内容已经不适应、不符合《办法》和当前发票管理工作实际,迫切需要修改完善。   一是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措施。《意见》明确要健全税费法律法规制度,推动修订《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实施细则》进行修改,是税务机关完善部门规章,推动《意见》有关任务落实落地的具体体现。   二是保障《办法》实施的必要举措。新《办法》颁布实施后,《实施细则》中的部分内容已经不适应、不符合《办法》要求,需要根据《办法》修改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或作出进一步细化规定,并与现行法律法规相衔接,以增强可操作性。   三是为发票电子化改革提供制度支撑的迫切需要。新《办法》明确了电子发票的法律地位和基本管理规定,需要在《实施细则》中对电子发票数据安全管理、第三方服务监管、红冲规范等进一步细化明确,为电子发票推广应用提供制度保障。   四是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通过修改《实施细则》进一步明晰征纳双方、用票人和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权利义务,有利于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规范税务机关执法行为。   三、修改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电子发票基本管理规定   在《办法》确立电子发票法律地位的基础上,顺应电子发票管理需要,进一步明确电子发票的基本管理规定。   一是明确电子发票的定义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按照税务机关发票管理规定以数据电文形式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强调“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的法律效力相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同时明确税务机关“建设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和“提供数字化等形态电子发票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的职责。   二是根据电子发票的管理需要,增加“额度确定”的发票领用方式;增加电子发票开具红字发票的基本管理规定。   三是细化《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单位和个人开发电子发票信息系统自用或者为他人提供电子发票服务的,应当遵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的管理要求,增加开发电子发票信息系统的基本管理规定。   (二)增加发票数据安全管理规定   在《办法》明确发票编码规则、数据标准的管理以及增加发票数据违法行为类型和罚则的基础上,落实《意见》第六条“完善税收大数据安全治理体系和管理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发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一是根据《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有关规定,明确税务机关“建立健全发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发票数据安全”的职责、纳税人“发票数据安全保护”的义务,以及提供发票领用、开具等服务的第三方“接受税务机关监管”的责任。   二是细化《办法》第二十九条关于检查发票数据的相关规定,明确“税务机关在发票检查中,可以对发票数据进行提取、调出、查阅、复制”。   (三)细化发票违法行为认定情形   适应税收征管实践需要,进一步完善发票违法行为的认定。   对《办法》第二十一条关于虚开发票的条款进行细化,明确“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具体情形。   (四)与现行法律法规相衔接   与现行法律法规做好衔接,进一步完善发票违法行为处罚程序。   考虑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向当事人出示行政处罚决定书已有明确规定,因此删除“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面通知当事人”相关表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关于“符合立案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立案”的规定,考虑到部分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情形未达到立案标准,适用简易处罚或首违不罚而无需立案,删除“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案件,应当立案查处”。   (五)完善发票印制、领用、开具规定   将近年来发票制度改革成果固化为制度安排,对发票印制、领用、开具规定进行优化完善。   一是按照“企业印制发票”转为政府采购事项的要求,删除“发票准印证”“印制发票的资格”等规定,明确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政府采购合同和发票防伪用品管理要求对印制发票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二是为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减轻纳税人发票使用负担,删除发票领购簿、发票工本费、发票保证人和保证金等相关规定。   三是为防范冒用身份领用和开具发票等违法行为,明确身份验证是指“单位和个人在领用、开具、代开发票时,其经办人应当实名办税”;细化《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不得变更金额”包括不得变更涉及金额计算的单价和数量;完善纸质发票作废红冲的具体管理规定。

  • 接受委托的高层住宅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履行哪些消防安全职责?

    2024-02-05 09:18:28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组织保障方案; (二)明确具体部门或者人员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标志定期进行检测、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四)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消防救援机构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六)督促业主、使用人履行消防安全义务; (七)定期向所在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使用人通报消防安全情况,提示消防安全风险; (八)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 (九)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十)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 建筑施工企业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将受到什么处罚?

    2024-01-26 09:31:11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屋顶、墙面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关于咨询如何办理农药批发零售许可证的问题

    2024-01-15 09:17:31

    1. 农药经营许可申请审批表 2. 个人或企业单位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本省无需提交,外省需提交) 4. 经营人员学历证书或者培训证明和身份证 5. 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的说明材料及照片 6. 计算机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安全防护、仓储设施等清单及照片 7. 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 8. 营业执照

  • 外省企业备案人员能否在海口市办理企业港澳商务签注?

    2024-01-02 10:27:23

    不能,只能由海口企业办理企业港澳商务签注。

  • 企业如何自评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标准

    2023-12-20 09:30:33

    科技企业可根据下面1来自评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标准,2是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的政策。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出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相关规定执行,该市民可自行于百度上搜索; 2、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目前是依据《海口市关于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条款执行,请该市民登录 http://kgxj.haikou.gov.cn/zfxxgk/hksjzc/202309/t1315140.shtml查询。

  • 境外企业从境内企业取得投资分红,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3-12-08 11:03:58

    境外企业若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其他情况下需要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或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享受税收协定待遇。

  • 居民就业状况证明

    2023-11-27 14:53:41

    居民实际持有能证明失业身份的,如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停业证明等,由居民自行提供;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其申领的《就业创业证》上予以注明

  • 两个15%”所得税

    2023-11-15 10:05:32

    1.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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